2004年8月3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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刮痧扭伤颈椎 顾客获赔两千
邹家祥 干炎江

  余姚消息 8月2日,经余姚市江北消协分会调解,王女士得到洗浴中心赔偿2000元。
    7月10日,家住余姚城区的王女士感到胸闷发热,就到某洗浴中心泡了个热水澡并要求刮痧。为王女士服务的蔡先生是该洗浴中心的按摩师,为其刮痧后提出给予按摩,在王女士还未同意的情况下,就开始拿捏王女士颈部,王女士顿时感到一阵钻心的疼痛。洗浴中心派人陪同王女士到余姚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,后又转院至余姚中医院治疗,共花去医疗费701.5元。
    事后,王女士家属向余姚市江北消协分会投诉。8月2日,江北消协分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,认为按摩师自作主张,没有按照顾客的要求提供服务,而且存在操作不当,责任在于按摩师和洗浴中心。最后由洗浴中心一次性赔偿王女士医疗费、误工费、交通费等损失2000元。(邹家祥 干炎江)